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9-18
(十八)跨县级行政区域移植胸径5cm以上的林木进行交易的审批
1、法律法规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十三条
2、受理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有资质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移植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提供《湖南省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移植非保护植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提供《竹、木产品经营许可》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受理→勘查→审核→决定或上报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攸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电话2425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