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9-18
(十七)森林资源流转审批
1、法律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八条、《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第十八条
2、受理资料
①森林资源流转申请书和流转方案
②森林资源权属凭证
③村民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记录(个人流转除外)
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个人流转除外)
⑤流转双方依法签订的流转合同
3、办理流程:受理→勘查→审核→决定→公示→发证
4、收费标准及依据(林权交易费)
收费标准:按交易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交易额100万元及以下,为3%;100-500万元,为2.5%;500-1000万元,为2%;1000-2000万元,为1.5%;2000-5000万元,为1%;5000-10000万元,为0.5%;10000万元以上,为0.1%。
收费依据:湘发改价服〔2014〕841号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攸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电话2425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