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1-28
一、湖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1、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2、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含草种、食用菌菌种)
3、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考核
4、采集、采伐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审批
5、采集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6、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7、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
8、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9、驯养繁殖、培植从国外引进的野生动植物审批
10、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1、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12、进入渔业、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参观考察、 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13、外国人进入林业、渔业系统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对省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拍摄电影、录像、标本采集审批
14、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5、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16、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
17、从省外引入外来物种许可
18、权限内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
19、权限内林区设立木材经营(含加工)单位审批
20、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
21、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22、森林资源流转项目审批
二、湖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1、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罚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
3、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4、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5、未经植物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非法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处罚
6、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7、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处罚
8、违规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9、违反规定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处罚
10、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11、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12、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繁衍场所的处罚
13、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采沙等活动的处罚
14、盗、滥伐林木的处罚
15、无证运输木材的处罚
16、违反规定,严重影响湿地用水,或危及候鸟生存、生存、繁衍活动的处罚
17、违反植物检疫规定的处罚
18、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19、擅自开垦林地的处罚
20、擅自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处罚
21、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
22、未经批准流转森林资源的处罚
23、对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处罚
24、对生产、初级加工不符合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的处罚
25、对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食用林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处罚
26、对食用林产品使用的添加剂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处罚
27、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28、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29、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30、违反森林防火期管理的处罚
31、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