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9-18
(十六)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许可
A、设立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受理资料
①猎捕的书面申请报告(必须持有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
②身份证明和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
③属用于科研的,提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林业、科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科研或调查计划和经费情况
④属用于驯养繁殖的,提供饲养场的基本情况
3、办理流程:受理→勘查→审核→决定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B、验证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受理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申请(验证)报告表
③狩猎许可证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同意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攸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电话2425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