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9-18
(十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
A、设立
1、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2、受理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申请登记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会计事务所评估报告(经营性质、范围、方式、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专业技术等)
⑤经营利用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和有资质单位签订的供货协议书
⑥经营利用国外(含境外)引进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具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批准件
⑦有资质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⑧木、竹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植物)
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⑩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注:资金是指20万元以上的现金或50万元以上的技术设施
3、办理流程:受理→勘查→审核→上报审批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B、变更
1、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第十条
2、受理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申请登记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会计事务所评估报告(经营性质、范围、方式、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专业技术等)。
⑤木、竹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植物)。
⑥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⑦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3、办理流程:受理→勘查→审核→上报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C、年检
1、法律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第九条
2、受理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申请(年检)报告表
③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同意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攸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电话2425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