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同志们: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全县上下全面实施封山育林,为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封山育林工作,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实施封山育林是造福子孙的大好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人民对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攸县县委、县政府确立了美丽攸县三年行动计划,造林、育林、护林,建设绿色、生态、美丽攸县。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过去一段时期攸县林业资源消耗大,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移植林木、森林火灾多发,导致可伐资源和林分质量下降。实施封山育林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必须举全县之力,全民参与,强势推进。
二、实施封山育林必须严禁乱砍滥伐。封育期内,严禁下列行为:严禁采伐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和村级以上公路两旁的林木、房前屋后的风景林;严禁砍柴,严禁幼林内放牧;严禁非法买卖青山;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严禁采挖、移植、经营古树名木及野生植物;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严禁非法开垦、采石、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严禁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坚决取缔非法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严禁擅自移动、破坏封山育林标志牌等活动。如有违反,严厉查处。
三、实施封山育林必须封育结合广泛造林。封山育林,必须要做到封育结合,“封山、造林、管林、育林、护林”并举。在全面禁止乱砍滥伐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造林、努力护林,用3年时间全部消灭攸县的宜林荒山。要加快城边、路边、水边造林,推进城镇、村庄绿化。鼓励和支持公司、大户、合作社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对宜林荒山两年以上未造林的,将依法由集体通过承包或流转等形式造林。严格林地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征占建设用地都必须先征得林业部门审批同意,并同步搞好绿化工作。
同志们,实施封山育林,是县委、县政府立足攸县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的大事好事。全县上下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积极造林、全力护林、严格管林,珍惜一草一花、一树一木,培育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攸县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